江西建設職院內黑駕校2次被查仍存在
▲取證難致不少黑駕校“遙逍法外”。
運管來了教練車隨即開溜
上個月,南昌市運管處接到市民舉報稱,位于匯仁大道與金沙二路交界處的江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內的一“駕校”,早在去年就從事駕駛員培訓活動。其中,這個“駕校”的一名學員王振林(化名)告訴記者,其與多名同事于去年年末在此“駕校”報名學車,報名后四五個月內,都未通過科目二考試。上月25日,記者坐上南昌市運管處執法車輛,與執法人員一同前去現場調查核實。記者與執法人員在該“駕校”內觀察了半個小時,發現其練車場地上有教練車在前后移動。
由于這個“駕校”左、右、后三面都是荒地,車輛無法進入。在尋找了一圈之后,才發現只有從江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江西建設職院”)正門進入。然而,待執法車輛剛進去時,一輛教練車隨即開溜,執法車輛試圖前去攔截,追逐數公里后未果。“這輛教練車還是跑了,沒追上。”運管處執法人員無奈地對記者介紹說。
在這家“駕校”,記者發現仍有11輛標有“教練”字樣的車輛停靠在練車場地上,經執法人員鑒定后發現,全部是新車。練車場地設施也較為齊備,半坡起步、倒樁等都已具備。據預測,這個練車場地面積為數十畝。在練車場地后側,有幾間鐵板圍成的房間,房間壁面上已經張貼了顯眼的報名電話。
房間內一名工作人員拒絕回答記者的任何問題,執法人員一時取證困難。查處黑駕校需“人贓并獲”
“我們查處非法駕校,對取證非常嚴格,需要‘人贓并獲’。”南昌市運管處稽查科科長殷永堅說,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查處非法從事駕培活動的機構,即黑駕校,教練車、練車場地、報名電話等只是取證的一個方面,還一個方面是一定要取得對方正在從事駕培教學的證據。據介紹,2006年4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第五章第四十九條規定,主管部門對駕校進行監督檢查時,除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教學車輛和教學設施、設備外,還要在違法行為發現場所進行攝影、攝像取證。“這也就是說,我們要對他們正在進行的駕培活動進行攝像取證后,才能進行查處。”殷永堅告訴記者。
殷永堅坦承,“人贓并獲”的取證要求是運管部門面臨的一個執法難題。“黑車、黑汽修、黑駕校都需要取證,但總體來說,對黑駕校的取證是最困難的。”殷永堅表示,雖然可以認定它為黑駕校,但在很多情況下,由于取證不足無法進行查處,以致不少黑駕校僥幸逃過查處,逍遙法外。對于這家“駕校”,事實上,去年年底,由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即從事非法駕培活動,被南昌縣運管所當場查處,并被查扣“教練車”一輛。南昌縣運管所還對其下達了整改通知書。“沒想到不久后又死灰復燃了。”執法人員說。
“駕校”方稱已交申請材料據運管執法人員介紹,這家“駕校”的練車場地是租用江西建設職院的,江西建設職院劉姓副院長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情況。“那塊地確實是我們學校的,不過我們隨時有權收回。”這名副院長稱,之所以會允許學校內辦駕校,是因為可以方便其學校學生學車練車。至于這所駕校目前是否有資質進行駕培活動,這名副院長表示不清楚。“我們在去年11月就提交了申請駕校材料,只是運管部門一直沒有批下來。”這家“駕校”負責人毛先生說, “駕校”是其投資300余萬建成的,準備取名為“江建駕校”。據他稱,去年就向南昌縣運管所提交了申請駕校的全部材料,但一直未通過審批。
對于“駕校”未經過審批取得駕培許可證而先從事培訓活動,毛先生予以了否認。“我們根本就沒有招生,也沒有從事培訓。”然而,這與記者在練車場地看到報名大廳張貼的報名電話的事實明顯不符。南昌縣運管所稽查隊隊長樊曉輝承認,這所“駕校”去年是曾向南昌縣運管所遞交申請材料,但由于其教練車數量、教練場地等基本條件未符合要求,運管部門一直未對其進行審批。
聲稱不招生暗地卻在培訓近日,記者以報名咨詢的名義前往這家“駕校”,其中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你要報名的話現在就可以報名,我們這的報名費是2680元,你是外地戶口的話還得多加300元。”工作人員表示,科目一考過之后,就能來駕校練車,并且所有的科目考試都是在車管所進行的,而不是在駕校考試。
記者在現場看到,訓練場內停放著十余輛教練車,有兩輛教練車正由教練員帶著學員練習倒車入庫,邊上幾位學員在排隊等待。此外,記者還看到,陸續有學員從“駕校”外進來練車。顯然,記者看到的事實與“駕校”負責人毛先生所說的未進行招生及培訓一說相悖。南昌市運管處稽查科科長殷永堅表示,雖然查處未成功,但以后將加大打擊力度,決不允許未取得資質即進行招生培訓的黑駕校存在。- 上一篇:寧波市首發駕校考核排名榜 20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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