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開始駕校學車有新規 學員有權選教練
根據最新頒布的《江蘇省機動車駕駛人培訓管理辦法》,從今年3月1號起,駕校的學費要公示,并與學員簽訂專業的駕培合同。教練員禁止侮辱打罵學員,禁止索取收受學員財物。而學員有權選擇教練員,還可以與駕校約定培訓時間(字幕后制)。業內人士認為,新規旨在保障學員權利不受損害。而記者在駕校采訪中了解到,其實蘇州市運管條例早已規定,學員有權選擇教練員。
蘇州某駕校教練告訴記者,學員可以選,學員報名時就選好教練員。事實果真如此嗎?學員對此卻矢口否認。一位駕校學員說:“學校直接給我們安排教練的,進來時駕校也沒說有選擇權。”
學員告訴記者,現在學車人太多,很多駕校都要排隊才能上車,因此,只能是教練員選學員的份。記者從蘇州市駕培管理處了解到,2011年,蘇州報名考駕照的人數達到27萬。但能夠提供學員學習的教練車,卻只有2000多輛。
蘇州市駕駛人培訓管理科許偉說:“目前全市共有駕校57所,教練員是3709人,教練車2473輛。目前我市駕培市場不能夠完全滿足學員的需求。”
記者了解到,目前駕校準入機制非常嚴格,一般人很難開辦駕校。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學員基本上處于弱勢,沒有選擇權。甚至,有些駕校教練還明目張膽違反規定,以各種名義,對學員吃拿卡要。
其實,早在去年,蘇州就有政協委員提出,駕考學員與教練員之間存在的矛盾,并不是一紙管理辦法能夠解決的,最關鍵的是,要放開駕校培訓市場,增加駕校數量,增加教練車,真正讓駕考市場化運作,而不是讓所有資源都掌握在少數駕校手中,這樣才能供需平衡,學員才有更多選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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