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向學員索要500打卡費
2015/11/10 閱讀數:
近日,交通執法總隊直屬支隊渝中區大隊接到市民王強先生投訴,稱自己在渝中區某駕校學車過程中遭遇該駕校教練員“吃拿卡要”、違規教學以及故意刁難、報復等。為進一步凈化我區駕培市場環境,全力維護培訓學員的合法利益,交通執法渝中區大隊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案人員對上述事件進行深入調查。
2014年11月,王強在渝中區某駕校報名參加我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報名后大概兩三天,該駕校教練員周某就主動打電話告訴王強,“駕校學員打卡時間(學車學時)不夠,要求繳納500元的打卡費,幫他把科目一至科目三的所有打卡時間全部打滿,以便順利參加各科目考試。
“由于是剛到駕校報名,不熟悉情況的王強被周某的“好心”行為感動,迷迷糊糊地就向周某繳納了500元現金的“打卡費”,且沒有從周某處得到任何收據或者發票。而根據王強提供的證據,執法人員又從該駕校其他與王強一同培訓的學員處得到佐證,他們反映:“周某向他們一同報名培訓的幾名學員都收取了金額不等的打卡費,而面對周某這種明碼實價的吃拿卡要,學員都選擇的忍氣吞聲。”
2015年4月進入科目三學習后,該駕校教練鄒某以方便學員為由,未經駕校知曉情況下,擅自將王強及同車另外幾名學員帶到非教練車教學路段進行夜間培訓教學,并于5月臨近科目三考試之前,將王強一批學員帶到南川進行拉練,但要求每名學員繳納400元的拉練費。
對此,王強向鄒某提出疑問,而鄒某解釋這筆拉練費是此次拉練的過路費及燃油費等。由于對鄒某的這種行為產生質疑,王強并未參加鄒某組織的此次南川拉練。
隨后,王強并未通過第一次科目三的考試。在經歷一個月的“坐月”之后,王強主動找到教練鄒某,希望盡快參加科目三補考,但一直被拖延。在王強準備采取投訴維權情況下,王強才于8月中旬被安排科目三考試。
考試當天,王強凌晨5點起床,7點就趕到復盛考場,在苦苦等待一個上午之后,王強才從考場工作人員處得知,自己原本是被安排在當天下午的夜考,卻被教練員鄒某告知是當天上午考試。因此,王強認為教練鄒某在故意刁難和報復他,這才將兩名教練的違法行為投訴到執法部門。
面對確鑿證據,該駕校教練周某和鄒某均主動向交通執法人員交代了事情原委,并對自己的相關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因此,交通執法部門對兩名教練員的違法行為給予了嚴肅批評教育,并責令兩人退還收受學員財物,還將面臨500元至3000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交通執法部門要求當事駕校切實落實企業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教練員的教育和管理,如再發生類似事件,將按照上限予以處罰。
2014年11月,王強在渝中區某駕校報名參加我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報名后大概兩三天,該駕校教練員周某就主動打電話告訴王強,“駕校學員打卡時間(學車學時)不夠,要求繳納500元的打卡費,幫他把科目一至科目三的所有打卡時間全部打滿,以便順利參加各科目考試。
“由于是剛到駕校報名,不熟悉情況的王強被周某的“好心”行為感動,迷迷糊糊地就向周某繳納了500元現金的“打卡費”,且沒有從周某處得到任何收據或者發票。而根據王強提供的證據,執法人員又從該駕校其他與王強一同培訓的學員處得到佐證,他們反映:“周某向他們一同報名培訓的幾名學員都收取了金額不等的打卡費,而面對周某這種明碼實價的吃拿卡要,學員都選擇的忍氣吞聲。”
2015年4月進入科目三學習后,該駕校教練鄒某以方便學員為由,未經駕校知曉情況下,擅自將王強及同車另外幾名學員帶到非教練車教學路段進行夜間培訓教學,并于5月臨近科目三考試之前,將王強一批學員帶到南川進行拉練,但要求每名學員繳納400元的拉練費。
對此,王強向鄒某提出疑問,而鄒某解釋這筆拉練費是此次拉練的過路費及燃油費等。由于對鄒某的這種行為產生質疑,王強并未參加鄒某組織的此次南川拉練。
隨后,王強并未通過第一次科目三的考試。在經歷一個月的“坐月”之后,王強主動找到教練鄒某,希望盡快參加科目三補考,但一直被拖延。在王強準備采取投訴維權情況下,王強才于8月中旬被安排科目三考試。
考試當天,王強凌晨5點起床,7點就趕到復盛考場,在苦苦等待一個上午之后,王強才從考場工作人員處得知,自己原本是被安排在當天下午的夜考,卻被教練員鄒某告知是當天上午考試。因此,王強認為教練鄒某在故意刁難和報復他,這才將兩名教練的違法行為投訴到執法部門。
面對確鑿證據,該駕校教練周某和鄒某均主動向交通執法人員交代了事情原委,并對自己的相關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因此,交通執法部門對兩名教練員的違法行為給予了嚴肅批評教育,并責令兩人退還收受學員財物,還將面臨500元至3000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交通執法部門要求當事駕校切實落實企業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教練員的教育和管理,如再發生類似事件,將按照上限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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