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將對駕校登記規范
2012/5/22 閱讀數:
昨日,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下月起,省工商局和省公路運輸管理局將對全省歷史遺留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企業法人市場主體資格進行登記規范,高校附屬駕校將成監管重點。
“舉報人向我們舉報,昆明100多家駕校中,有40多家沒有營業執照。據我們初步了解,更多是在高校辦的駕校……”省工商局企業監督管理處處長楊萬鴻說,根據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持許可證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雖然條例已實施幾年,但因歷史原因,不少高校院校開設的駕校仍未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但這些駕校收費和辦理了營業執照的駕校收費一樣,卻從不納稅,高校的這些駕校是我們這次的監管重點。”
據悉,凡無企業法人資格的駕駛員培訓機構,務必要于12月1日前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法人注冊登記手續,對限期補辦企業法人資格登記手續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不給予罰款以上的行政處罰,按程序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對逾期不向工商部門辦理有關企業法人登記手續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工商機關將依法查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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