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出示證據證明學員自愿退學
2012/4/2 閱讀數:
3月29日,本報C05版以《承諾仨月拿駕照,五個多月只考了科目一》為題,報道了明湖駕校兩名學員退學的事情。3月30日,明湖駕校相關負責人向記者出示了相關證據,證明學員是自愿退學的,而非駕校逼迫。
3月27日,市民趙女士向本報反映,去年10月,她與朋友一起在明湖駕校報名考駕照。駕校當時承諾三個月內拿到駕駛證,現在已經過去五個多月了,卻只考了科目一。后因她們向交通部門投訴駕校,被駕校逼迫退學。當日,駕校相關負責人解釋稱,趙女士和朋友遲遲不能拿證是因為政策調整,逼迫她們退學是沒有的事情。
3月30日,駕校負責人楊教練又向記者出示證據,證明“她們是自愿退學”。楊教練提供了3月份趙女士發給駕校負責人王女士的短信:“我們最晚六月拿到本,如果可以麻煩您安排,不行的話我倆就退了,趁時間來得及回家學!”“學員自己早就提出來退學,她們是自愿退學的,而非駕校逼迫。”楊教練稱,退的錢也是按照學員科目一考試及平時上車訓練的學時費計算的,并沒有多扣錢。
楊教練還提供了駕校為趙女士和潘女士科目二考試的報名申請表,表明駕校真的是為她們申請了考試,只不過是新的考試報名辦法出臺后,她倆一直沒有被抽到。另外,楊教練還提供了一份車管所發布的科目二考試抽取名單,“學員是車管所按規定抽取的,我們也沒有辦法。”
3月30日下午,趙女士稱,那條短信的確是她發的。她表示,當時駕校負責人提出,如果學員對駕校的考試安排不滿意,可以申請退學,所以她們才提出的。
- 上一篇:青島駕校培訓收費標準 2012/4/3
- 下一篇:想學開車的朋友不轉走后悔死你 2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