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優化杭州學駕工作的通知
2017/12/23 閱讀數:
近日,杭州車管優化了杭州學車信息預錄入和學駕受理等工作,以下是通知的具體內容。
關于進一步優化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信息預錄入和學駕受理等工作的通知
各駕校:
根據新實施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與方法》,結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為進一步優化機動車駕駛人學駕工作流程,方便機動車學駕。經系統升級和研究決定,對學駕信息預錄入、學駕受理、考試過程檔案電子化等事項進行了優化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駕信息預錄入
學駕申請人完成醫院體檢后,由駕校進行信息預錄入和面簽。
(一)信息預錄入內容。通過身份證讀卡器讀取申請人身份信息,生成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國籍、登記地址;錄入申請人申請準駕車型、居住證號碼、聯系地址、電話、電子信箱、郵政編碼等信息。
(二)信息采集的內容。按照《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規定,采集申請人身份證明(包括告知單、居住證等憑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增駕前駕駛證原件(增駕)等資料以及駕駛證電子照片和現場照片。
(三)工作流程
1、第一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服務管理平臺”(互綜平臺)的“學員預錄入”模塊讀取學員二代身份證、提取個人身份信息。
2、第二步。核對身份證信息,并錄入申請車型、居住證編號、聯系地址、電話、郵政編碼、駕駛人來源、登記住所行政區劃、住所行政區劃、住所詳細地址等其他信息。信息填寫完整、核對無誤后選擇“學員現場面簽”按鍵進入下一步。
3、第三步。打印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按規定粘貼申請人照片。
4、第四步。按照身份證正反面、《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現場照片、居住/暫住證、《互聯網個人用戶注冊申請表》的順序,使用高拍儀設備拍攝采集上述資料的照片。屬于增駕的,原駕駛證可在居住/暫住證照片欄拍攝采集(如兩個材料都有的可上下錯開放置采集),確認無誤后提交。
5、第五步。將申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互聯網個人用戶注冊申請表》(電腦打印件)以及身份證復印件(含告知單、居住證等憑證)、增駕前駕駛證復印件(屬于增駕的)等實物資料整理裝入檔案袋(檔案袋可至車管處各受理窗口領取)封口。
(四)相關要求
1、準確信息錄入。申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等實物資料錄入信息應與實物資料保持準確一致。
2、準確信息采集。使用高拍儀采集的信息應按實物資料1:1的比例采用平面拍攝的方式進行,確保資料真實、有效、完整、清晰。
3、嚴格面簽流程。對所有參加學駕的申請人,必須同步進行面簽,未面簽或者信息錄入、采集的內容不符合要求的,車管所受理窗口將予以退回。
4、注意實施時間。新調整的信息預錄入方式自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二、學駕集中遠程受理
車管窗口采取集中受理、遠程審核的方式進行學駕受理。由駕校集中將完成預錄入和面簽的學駕申請人的申請資料裝好檔案袋后提交到受理窗口進行受理。
(一)受理范圍。屬于初學(殘疾人小型載客汽車除外)、增駕的機動車車駕駛人。有駕駛經歷等其他類型的學駕受理按原流程操作。
(二)工作流程。 1、收集檔案資料。申請人完成預錄入和面簽后,將申請人的相關實物資料整理裝入檔案袋封口。 2、集中遞交申請。由駕校安排人員定期將收集整理好的學駕申請人資料提交到相應的學駕受理窗口,由窗口人員集中受理、網上審核,檔案袋由受理窗口收存,不再交由學員自行保管。 3、結果反饋。車管受理窗口對符合學駕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確認,并打印受理憑證,對不符合受理規定或未予以面簽的,予以退回。受理憑證和退回原因集中反饋至駕校。
(三)注意事項 1、實施時間。此項工作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對于之前檔案資料已交給學員自行保管的,按原流程辦理;實施以后,學駕受理以集中遠程受理為主,有特殊原因申請人本人自行前往辦理的,受理窗口仍予以受理。 2、做好銜接。集中受理審核實行“當天受理,當天審核、當天反饋”。因當日受理量較大、系統故障等原因難以當天受理的,各駕校應與受理窗口做好集中受理的相關工作銜接,有計劃地提交申請資料。
三、考試過程檔案電子化
各考場采用考試員密鑰認證簽名、考生考試后電子簽名方式確認各科目考試成績,考生完成全部科目考試后,在制證前由窗口人員通過綜合應用平臺打印考試成績單歸檔
(一)簽名流程。 各科目考試員和考生通過手寫板簽名確認本次考試成績。學員考試通過的,通過二代證讀卡器確認考生信息,予以確認并簽名,不再打印考試成績單;成績不合格的,簽名確認后,窗口人員打印考試成績單,由考生在成績單上簽名后考生自行保管(無需在辦理制證時提交窗口)。申請人完成所有科目考試后,由車管窗口人員打印各科目考試成績單后存檔。
(二)實施時間。考試過程檔案電子化自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對于實施前未采用考試成績單電子簽名的,在制證歸檔時仍需要提供考試成績單。凡采用人工方式考試的或者參加異地考試的,仍按原規范和要求實行。實施后參加各科目考試的,各考場不再打印考試合格的考試成績單,統一制證歸檔前打印,科目一考試后,無需出具學習駕駛證明。
特此通知 杭州車管所 2017年12月18日
關于進一步優化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信息預錄入和學駕受理等工作的通知
各駕校:
根據新實施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與方法》,結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為進一步優化機動車駕駛人學駕工作流程,方便機動車學駕。經系統升級和研究決定,對學駕信息預錄入、學駕受理、考試過程檔案電子化等事項進行了優化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駕信息預錄入
學駕申請人完成醫院體檢后,由駕校進行信息預錄入和面簽。
(一)信息預錄入內容。通過身份證讀卡器讀取申請人身份信息,生成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國籍、登記地址;錄入申請人申請準駕車型、居住證號碼、聯系地址、電話、電子信箱、郵政編碼等信息。
(二)信息采集的內容。按照《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規定,采集申請人身份證明(包括告知單、居住證等憑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增駕前駕駛證原件(增駕)等資料以及駕駛證電子照片和現場照片。
(三)工作流程
1、第一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服務管理平臺”(互綜平臺)的“學員預錄入”模塊讀取學員二代身份證、提取個人身份信息。
2、第二步。核對身份證信息,并錄入申請車型、居住證編號、聯系地址、電話、郵政編碼、駕駛人來源、登記住所行政區劃、住所行政區劃、住所詳細地址等其他信息。信息填寫完整、核對無誤后選擇“學員現場面簽”按鍵進入下一步。
3、第三步。打印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按規定粘貼申請人照片。
4、第四步。按照身份證正反面、《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現場照片、居住/暫住證、《互聯網個人用戶注冊申請表》的順序,使用高拍儀設備拍攝采集上述資料的照片。屬于增駕的,原駕駛證可在居住/暫住證照片欄拍攝采集(如兩個材料都有的可上下錯開放置采集),確認無誤后提交。
5、第五步。將申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互聯網個人用戶注冊申請表》(電腦打印件)以及身份證復印件(含告知單、居住證等憑證)、增駕前駕駛證復印件(屬于增駕的)等實物資料整理裝入檔案袋(檔案袋可至車管處各受理窗口領取)封口。
(四)相關要求
1、準確信息錄入。申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等實物資料錄入信息應與實物資料保持準確一致。
2、準確信息采集。使用高拍儀采集的信息應按實物資料1:1的比例采用平面拍攝的方式進行,確保資料真實、有效、完整、清晰。
3、嚴格面簽流程。對所有參加學駕的申請人,必須同步進行面簽,未面簽或者信息錄入、采集的內容不符合要求的,車管所受理窗口將予以退回。
4、注意實施時間。新調整的信息預錄入方式自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二、學駕集中遠程受理
車管窗口采取集中受理、遠程審核的方式進行學駕受理。由駕校集中將完成預錄入和面簽的學駕申請人的申請資料裝好檔案袋后提交到受理窗口進行受理。
(一)受理范圍。屬于初學(殘疾人小型載客汽車除外)、增駕的機動車車駕駛人。有駕駛經歷等其他類型的學駕受理按原流程操作。
(二)工作流程。 1、收集檔案資料。申請人完成預錄入和面簽后,將申請人的相關實物資料整理裝入檔案袋封口。 2、集中遞交申請。由駕校安排人員定期將收集整理好的學駕申請人資料提交到相應的學駕受理窗口,由窗口人員集中受理、網上審核,檔案袋由受理窗口收存,不再交由學員自行保管。 3、結果反饋。車管受理窗口對符合學駕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確認,并打印受理憑證,對不符合受理規定或未予以面簽的,予以退回。受理憑證和退回原因集中反饋至駕校。
(三)注意事項 1、實施時間。此項工作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對于之前檔案資料已交給學員自行保管的,按原流程辦理;實施以后,學駕受理以集中遠程受理為主,有特殊原因申請人本人自行前往辦理的,受理窗口仍予以受理。 2、做好銜接。集中受理審核實行“當天受理,當天審核、當天反饋”。因當日受理量較大、系統故障等原因難以當天受理的,各駕校應與受理窗口做好集中受理的相關工作銜接,有計劃地提交申請資料。
三、考試過程檔案電子化
各考場采用考試員密鑰認證簽名、考生考試后電子簽名方式確認各科目考試成績,考生完成全部科目考試后,在制證前由窗口人員通過綜合應用平臺打印考試成績單歸檔
(一)簽名流程。 各科目考試員和考生通過手寫板簽名確認本次考試成績。學員考試通過的,通過二代證讀卡器確認考生信息,予以確認并簽名,不再打印考試成績單;成績不合格的,簽名確認后,窗口人員打印考試成績單,由考生在成績單上簽名后考生自行保管(無需在辦理制證時提交窗口)。申請人完成所有科目考試后,由車管窗口人員打印各科目考試成績單后存檔。
(二)實施時間。考試過程檔案電子化自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對于實施前未采用考試成績單電子簽名的,在制證歸檔時仍需要提供考試成績單。凡采用人工方式考試的或者參加異地考試的,仍按原規范和要求實行。實施后參加各科目考試的,各考場不再打印考試合格的考試成績單,統一制證歸檔前打印,科目一考試后,無需出具學習駕駛證明。
特此通知 杭州車管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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